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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公积金不要盖章啦 时间:2016-03-26 点击数: |
3月10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新城区报业传媒大厦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我市简化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偿还公积金贷款手续的有关情况。 市公积金中心提取管理处处长王玲介绍说,为进一步创新提取方式、优化提取还贷流程,做好开通网上提取业务前期准备工作,从3月8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推行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偿还公积金贷款业务直接申办,取消提取申请表单位盖章环节。 职工符合使用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一次性还清贷款、部分偿还贷款,取消提供《徐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申请逐月提取还贷时,取消提供《徐州市住房公积金逐月提取还贷委托协议及申请审批表》。 商业住房贷款和非本中心办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提取还贷时,仍按原程序办理。 具体业务办理流程调整如下:1、申请人携带相关资料到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中心营业部或管理部办理还贷业务;2、中心进行资料审核、审批;3、申请人到贷款银行办理提取还贷手续。 据介绍,近年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断优化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工作流程,进一步简化办理程序,缩短办理时限,住房公积金提取时限由《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3天缩短为随到随办、即时办结;贷款办理时限由《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15天缩短为3天。同时,下放贷款审批权限,方便管理部贷款审批,提高办理效率。 去年国庆节期间,市公积金中心3.0版业务系统上线运行,3.0版业务系统通过专线进行与承办银行网络直联,融合了电子档案功能,实现了贷款合同同步打印,提取公积金直接入卡,公积金逐月还贷更加便利。 今年,市公积金中心进一步简化办事流程,充分利用现有信息化条件,创新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工作,在全市推行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偿还公积金贷款业务直接申办,取消提取申请表单位盖章环节,最大限度地减少群众办理业务的往返次数,为广大缴存职工节省办理业务的时间,提高公积金办理业务的效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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