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A
最新公告nnouncement
社保代理 | 当前位置:首页> 社保代理 > |
定了!徐州养老金、公积金、低保金都要涨了!涨多少?啥时发? 时间:2017-07-15 点击数: |
养老金调整方案出台 今年1月1日起上调 7月底前补发到位 今年国家依然决定按照5.5%的比例上调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江苏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和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完全统一。 此次养老金调整的对象是2016年12月31日前办理了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手续的人员,调整时间从2017年1月1日起执行,整个调整工作将在7月底前落实到位。 调整办法 固定额部分每人每月增38元 养老金调整具体办法和往年一样,仍由固定额、与缴费年限挂钩和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三部分组成。其中与缴费年限挂钩部分采取年限分档挂钩。固定额部分,所有退休人员统一标准,每人每月增加38元。 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部分不再采取全部缴费年限统一标准的办法,改为按照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分段进行挂钩。具体办法为: 本人缴费年限15年及15年以下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1.7元; 15年以上至25年以下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2.7元; 25年以上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9元;按缴费年限月增加额不足25.5元的,按25.5元增加。 按照这一办法,缴费年限越长、25年以上部分越多的退休人员,这一部分增加的数额就越多。 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部分按本人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的2%挂钩,这也是在去年标准的基础上按照调整水平下降幅度进行了同比下调。 按照今年的调整方案,全省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调整幅度将超过6%,机关事业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调整幅度将控制在4.5%。 70岁以上高龄退休人员仍可享受倾斜 对于2016年底前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在参加普调基础上,每人每月分别增发25元、35元和45元;对于2016年底前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除了参加普调,每人每月分别增发15元、25元和35元。 上半年企业新退人员参照调整养老金 对今年上半年的企业新退休人员,自7月1日起参照今年的普调办法调整养老金。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按国家统一规定实行自然年度,上、下半年退休的人员养老金计发基数均为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不存在由于计发基数不同导致的待遇差矛盾,因此不需要参照调整养老金。 光看文字是不是有点迷糊? 举个栗子就清楚了! 案例一 姓名:李女士 出生年月:1961年11月 参保方式: 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退休时间:2016年11月 累计缴费年限:15年(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缴费年限,下同) 调整前养老金:基本养老金为726元/月 调整后计算方法: (1)定额调整增加38元; (2)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调整: ①15年及以下部分挂钩调整:15年 × 1.7元/年 = 25.5元 ②15年以上至25年以下(含25年)部分挂钩调整: 李女士缴费年限未超过15年, 因此该部分没有调整金额。 ③25年以上部分挂钩调整: 李女士缴费年限未超过25年, 因此该部分没有调整金额。 (3)与个人养老金挂钩调整: 726元 × 2% = 14.52元,见分进角后为14.6元。 (4)高龄倾斜部分 至2016年12月, 李女士还未年满70周岁, 因此不享受高龄倾斜调整。 综合上述各项调整金额, 李女士此次可调整增加金额应为: 38元+25.5元+14.6元=78.1元。 案例二 姓名:张先生 出生年月:1955年3月 参保方式: 以普通职工身份参保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退休时间:2015年3月 累计缴费年限:24年2个月 调整前养老金:基本养老金为2254元/月 调整后计算方法: (1)定额调整增加38元; (2)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调整: 张先生缴费年限24年2个月, 超过24年不足25年,按25年计算: ①15年及以下部分挂钩调整: 15年 × 1.7元/年 = 25.5元 ②15年以上至25年以下(含25年)部分挂钩调整: (25-15)年 × 2.7元/年 = 27元 ③25年以上部分挂钩调整: 张先生缴费年限未超过25年, 因此该部分没有调整金额。 (3)与个人养老金挂钩调整: 2254元 × 2% = 45.08元,见分进角后为45.1元。 (4)高龄倾斜部分: 至2016年12月,张先生还未年满70周岁, 因此不享受高龄倾斜调整。 综合上述各项调整金额, 张先生此次可调整增加金额应为: 38元+25.5元+27元+45.1元=135.6元。 案例三 姓名:王先生 出生年月:2005年10月 参保方式: 以普通职工身份参保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退休时间:2015年3月 累计缴费年限:41年7个月 调整前养老金:基本养老金为4355元/月 调整后计算方法: (1)定额调整增加38元; (2)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调整: 林先生缴费年限41年7个月, 超过41年不足42年,按42年计算: ① 15年及以下部分挂钩调整: 15年 × 1.7元/年 = 25.5元 ② 15年以上至25年以下(含25年)部分挂钩调整: (25-15)年 × 2.7元/年 = 27元 ③ 25年以上部分挂钩调整: (42-25)年 × 3.9元/年 = 66.3元 (3)与个人养老金挂钩调整: 4355元 × 2%=87.1元, 无需见分进角即为87.1元。 (4)高龄倾斜部分: 至2016年12月, 林先生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 因此可享受高龄倾斜调整25元。 综合上述各项调整金额, 林先生此次可调整增加金额应为: 38元+25.5元+27元+66.3元+87.1元+25元=268.9元。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上调 7月1日起,民政部门上调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内容如下: 1、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558元提高到586元,月增28元; 2、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430元提高到490元,月增60元。 3、全市机构养育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1760元提高到1936元,月增176元; 4、社会散居孤儿由每人每月1045元提高到1150元,月增105元。 公积金缴存基数年度调整 从2017年7月1日至2017年9月30日,我市将进行2017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缴存基数上限按15769元执行,下限参照职工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基数执行。 此次调整范围对象为2017年6月30日前在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的全部单位及其职工。对在2017年8月底前仍未申办基数调整的单位实行“系统限制”,待单位申办完基数调整后再继续缴存。 此次调整内容包括: 缴存基数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2016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2017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按15769元执行,下限参照职工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基数执行。 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计算口径 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职工本人年工资总额÷实际发放工资月数 职工本人年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年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职工本人的劳动报酬总额。 2016年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以其2016年实际领取工资的月份计算月平均工资。2017年1月至6月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以职工第二个月工资总额为缴存基数计算个人与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额。 2016年新调入的职工,以调入后工作的实际月份计算月平均工资。2017年1月至6月新调入的职工,以职工调入当月工资为基数计算个人与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 计算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时,其职工缴存部分和单位缴存部分“见角分进元”。 缴存比例 2017年度职工本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的职工和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各为12%,其它性质单位各为8%―12%。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应与单位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比例保持一致。外商投资企业的缴存比例可按市政府相关文件执行。 1998年11月30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基数除按以上政策执行外,单位另为职工逐月缴存的住房补贴比例为22%,纳入住房公积金统一管理,补贴基数与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相同。 对不按照规定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单位,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欠缴的单位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上一篇:下半年多项社保政策落地,职工能享哪些实惠? 下一篇:社保缴满15年还需要继续缴费吗 社保缴费年限的长短对养老金有什么影响 |
|
|